问题 | 南京购房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可以进行退款操作的。然而,在极少数特定条件下,定金则有可能被返还给购买方。这些特殊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关键因素上: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发生,那么他们应将双倍数额的定金如数偿还给购房者。比如,如果开发商在未与购买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擅自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出售房产时,存在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次,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由于无法由双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原因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时,也可考虑退还定金。例如,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购房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对于首付款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尽管经过了多次反复磋商,但仍未能达成共识,此时,购买方有权请求开发商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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