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买房才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我们遇到如下情况,那么购房合同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后,从合同取得之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当事人;其次,对于购房这个具体事件而言,就是应当由购房者将房屋再一次归还给开发商,反过来,开发商亦应将购房者支付的全额购房款项予以全额退还。我们应该明白,实际案件中,之所以出现购房合同无效的现象,往往是由于如下几种情况引起的:
(1)开发商没有完全权利处置该房地产项目。比如,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书,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共同拥有,然而却并未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书面同意。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便产生了争议。此外,作为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也可能依据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查封或其它形式的权利限制,这些都是引发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原因。 (2)开发商故意实施了欺诈行为。尽管目前已有购房者援引这一理由寻求退房行动,但实际上,法院并未给予太多的支持回应,这主要是因为购房者在证明开发商实施欺诈行为时,往往难以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自己的观点。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在下单之前,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所有的口头承诺转化成明确、具体的文字表述,然后双方都签署确认。 套型误差也是触发购房人申请退房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预购房是按照一些特定单元来计算价格的话,而且套型与原始设计图存在差异,且差异超出了事先约定的偏差范围,但是合同中对于这一现象并没做任何约定,那么通过法律手段,购房者即可申请退房。 面积误差同样是引发购房人申请退房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倘若合同中没有就这部分内容做详细说明,那么一旦实测的总面积与原契约登记的总面积之间相差达到了某一规定的比例,例如超过了3%这样的数值,购房者便可以合理合法地提出退房请求。 最后,我们不妨看看变更规划和设计、交付的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等几个方面,究竟如何可以让购房者变得更加主动去获得退房的机会呢?已经预购的房地产商品,只要开发商未在变更小区规画、设计引起住宅小区结构类型、房屋款式、空间尺寸、朝向变动,乃至产生合同约定的其它严重影响住宅商品品质或者使用性能的状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在书面上通知购房者,那么此时购房者便有权做出退房的决策。如果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给予有效的通知,那么购房者亦有权要求退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地产项目的质量不过关,如果交付给购房者的住宅商品在购房者使用过后发现其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法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再次核查。假如最终核查确认的确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选择退房。 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无论何时退房,退回来的只是当初购买房子时支付的购房款而已。在如今房价不断上涨的时代背景之下,实际上很多时候退房并不能弥补购房者所遭受的损失。因此,当您正在和开发商商量签订购房合约的事宜之时,一定要在条约中加入相关条款,积极地规定在因为开发商犯错导致退房的情况下,除了返还购房款项以外,开发商还需要承担何种形式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制衡开发商的效果。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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