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业延期三个月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其中排除了因为不可抗力事件所引发的延期行为。一旦超出了约定的交付日期,即刻开始计算违约金。如若逾期超过三个月,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涉及到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并未协商制订时间的情形,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催告后,解除权的有效行使期限可长达三个月。对方向当事人未曾进行任何催告的前提下,解除权在解除权产生那天起需在一年之内行使;如若逾期仍未能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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