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的购房定金能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一般情况下完全可以予以退还。例如,若交易中的负债方已经顺利清偿其全部负债,那么定金便应无条件地交还给当事人,或作为交易价格的一部分进行抵扣。相反,倘若收款人一方违反签订的交易协议,导致买卖目的无法达到,此时则应当向支付定金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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