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的定金是否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房屋买卖预约协议之定金若在特定情况下,本可得到无条件的退还;此种情况指的是收取定金一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使得交易无法得以顺利进行并实现预期的目的,此时,主合同所约定的初始目的便无法实现,那么该收取定金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面双倍返还相同数额之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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