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是否无权处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对于出售的房屋而言,其应归属于出卖人或出卖人具有合法处分的权利,否则便构成了无权处分的情形。如果第三方购买者因善意而获得并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他们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享有对物品权属的请求权,可据此对抗任何其他的第三方利益相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