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交房延期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产所产生之赔偿标准乃将违约金设定为每延迟交付一天即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该笔交易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有当事人因合同约定之违约金过高而主张予以减低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违约金总额超出实际造成损失30%作为衡量标准进行适度调整;反之,若有当事人因合同约定之违约金过低而主张予以提高的,则应根据实际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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