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卖房纠纷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纠纷,您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所涉及到的司法程序需要您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在此过程中,立案庭有着主要的责任,对您的申诉表、审查材料以及法院立案等程序进行处理和协调。立案庭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会为您开出一张付款通知书。请您在付款完毕后,携带银行开具的付款凭据前往法院财务部门,兑换出与诉讼费用相对应的收据,并将此收据交付至立案窗口。至此,您的立案手续即可顺利完成。在立案成功之后,法院内部的通讯员将会将该案例分派至相应的审判法官手中。此时,审判法官将全权负责依照其工作进程,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人送达诉状或通过电话告知开庭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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