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被法院反驳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机制:协商的本质是当事人通过合理运用其法定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着互相尊重理解和协调妥协的原则来化解纷争。例如,购房者与开发商可针对产生的争议进行深入探讨,力求寻找一种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并签订正式的纠纷解决协议来妥善处理问题。
2.调解环节:调解则是由第三方负有重要职责的权威人士施展专业的调解技巧,促使纠纷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共识。这种富有建设性的第三方介入方式,有助于从根本上避免外部因素干扰,从而使得纠纷当事人能够克服困扰,实现最终的和平共处。 3.仲裁程序:仲裁作为一种非讼程序化行为,具备类似于司法程序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房地产纠纷事件发生后,公民若已事先制定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便可依据该协议请求具有仲裁权限的机构介入,以查明事实真相,划分各方责任以及依照法律作出明确的仲裁裁决,从而实现房地产纠纷的有效解决。 4.法律诉讼:最后,公民亦有权选择将房地产纠纷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提交给人民法院审理。然而,诉讼程序的启动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纠纷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2)原告(即故障提出诉求之人)须持有相关证据或说明,足以支持其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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