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诉讼的年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亦可被称为房产纠纷,乃指涉及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间,以及彼等之间,由于房屋与土地的权益关系而引发的纷争。更为精确地说,这是关于房屋与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以及使用权等诸多权益方面的争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若确实面临房产纠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以获取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通常为三年,而对于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最长诉讼时效则规定为二十年,毕竟,只有当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尚未或无法知晓时,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保护,这种情况下的时效,也须在法律允许的二十年内提出,逾期超出者,将得不到该人民法院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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