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耍赖违约交房怎幺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履行义务,那幺您可依据该合同中所载明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其提出诉讼主张。若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延期交房,您有权向其发送正式的催促通知书。在发函催促满三个月之后,如开发商仍然未能交付房屋,此时便具备了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同时还享有向开发商索赔相关损失的权益。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无论是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还是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项,只要经过适当的催告程序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任一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在此前已经另行达成了其他协议或安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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