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聊城开发商违约金多少万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延迟交房产生的违约责任应依据超出所造成损失的30%作为基准进行适度降低;诉讼期间不得超越自最后交付日期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的30个自然日。在此条款下,出售方需按每日向购买方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三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合同能够持续履行,则违约金的比例将调整为百分之五;在超过30天时,购买方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后,出售方需全额退还房款并额外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将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五;通常情况下,因延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不等,然而法律并未强制规定违约金金额的具体数字,这只是常规操作方式之一;最终的违约金数额应以未支付购房款总价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所采用的标准来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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