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半年还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后要求取消买卖合约并退还所购地产并非存在现成的期限规定,只有当开发商严重违反其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协议时,购房者才能依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解除合约,收回所购房产并向开发商追索违约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且超过了某个特定的期限;第二,倘若购置的房产存在结构性的严重质量问题,无法进行修复,即使经过修复也无法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规范;第三,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依照法律程序获得购置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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