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案件的审理依据包括如下原则:1.若两份相关合同均未能得以执行,应当坚决贯彻签署在先之原则;2.假如卖方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其中一位买方,则在处理诉讼时应当坚持物权至上的原则;3.对于两位买方均尚未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则需遵循占有权优先之原则;4.若已发生一方当事人已然完全履行合约之情形,则裁判过程中应坚守履行在先之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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