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问题中,应注意区分两种情况:
首先,若该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类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倘若能够证明该笔债务仅仅用于一方个人的日常生活开销、商业运营投资等方面,并且上述行为并未经另一方事先知晓与同意,并且对方也未能从该借款行为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便可被判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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