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后如何办理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订金乃为在缔约或履约前期向收款方交纳一定数额之货币转化而来或由其他等值物品充当之抵押物这一保障机制。在此过程中,行此义务的一方我们称之为订金交纳方,享此权益的另一方我们则称之为订金接收方。依据相关法制规范,各签约各方均有权作出此类约定,其中向特定对象支付订金便构成了债权担保之一。若债务人在约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偿债责任,那么这部分订金有权利被悉数用来折抵相应的货款或退还给支付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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