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造的新房质量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建筑工程质量上的瑕疵,应当在质量保证的期限之内及时地请求开发企业履行修复职责。然而,若因购屋者本身未能及时行使此项权利而导致超过了保修期限,那么他们将无法从法律层面获得相应的援助与支持。对于超逾保修期限需得进行修理之房产,应当根据该幢房屋之产权特性加以判定。如遇个别业主家庭内部出现问题,这些归属于业主自己的专有权部分,业主可以自由选择聘请专业的维修团队或敦促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特别定制的维修服务以对相关部位进行修复,而这部分的费用自然也需要业主自行承担。但若是涉及到房屋的共有部分,同样可以请求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维护服务,在此情况下的费用则理应由各位相关的业主依据各自所拥有的所有权比例承担。另外,如果共同部分或是公共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维修、中档次的保养和改造提升,经过全体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同意之后,便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以此为据进行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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