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常见纠纷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引发的各种纷争繁多复杂,其中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在商品房销售合同订立以后,房地产开发者并无将特定房屋抵押予他人或出售至其他方的事宜进行明确告知购房者的情形;或是房地产开发者明知其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资格证书之实情却故意隐匿,进而对购房者顺利申请办理房产证形成阻碍;此外,开发商未能积极施以援助、并积极配合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相关资料,这也为房产证的办理整整拖延了很久。另外,也存在房屋本身实际上测量得出的面积与签署在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以及房子的质量出现问题,这种状况对购买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犯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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