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开发商违约金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发生违约行为,应依循其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对买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至于违约赔付问题上,各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商定一个具体且明确的违约金金额,亦可采用约定损失赔偿额的方法来处理。若未能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此时违约金的金额或损失赔偿定额便得以参照以下公认标准来判定:对于逾期支付房款的情况,评估依据为逾期未付购房总款的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来估算其利息额度;而如果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况,则可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由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或具有权威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相同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租赁价格做为衡量准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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