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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南全款买房怎么退房子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何种情况下,开发商违反了相关约定,使得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第一种为延迟交房。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延迟超过三个月仍未能交付房产,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同时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已付定金,或者获取按揭付款所产生的资金利息。第二种是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由于开发商本身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顺利获得房产的产权证书。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据此条款要求退房。第三种情况是开发商缺少必要的执照和许可证。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必须持有所有相关证书才能进行建筑施工以及房屋销售活动。倘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其资格,则这种行为便构成了违法操作,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因此视为无效。第四种情形是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预售签署的预计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如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与预售协议中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例超出了3%的法定最大范围,购房者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寻求赔偿相关的资金利息损失。此外,消费者还需注意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如地基沉降超标、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质量缺陷,经过专业检验机构核验后发现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都应当视作开发商违约,从而依法行使退房权。最后一种情形是开发商未经消费者同意而擅自更改房屋设计方案。例如,未经购房者授权,开发商便擅自对房屋的布局、朝向、面积等重要参数做出调整改变,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终止合同,并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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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