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到底归谁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问题涉及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最好首先与开发商直接进行讨论和协商。
如果涉及到房屋烂尾楼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得不到开发商妥善处理或对其处理结果感到不满,住户可考虑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诉,请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或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投诉,以寻求法律援助。 当然,用户还可以选择提起仲裁程序,甚至诉诸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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