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找谁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均建立并设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便针对各类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特别是在房地产纠纷这一领域内,展开相关的调解工作。这种调解方式主要是通过在中立的第三方的协助下,促成各争议方自愿地进行友好协商,从而达到消弭纷争、达成共识之目的。
其次,当涉及到房地产纠纷这类复杂问题时,每位公民皆有权利要求仲裁机构介入其中,对涉及的事实情况加以核实确认,进而明确各方的承担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定。而仲裁г一活动,实际上属于准司法范畴,其所发出的裁定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所有相关方都需自觉履行裁判结果。 最后,如果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获得妥善处理,那么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不可避免了。通过法定程序,法院将宽广而严谨的权力赋予己身,以解决争议,为各相关方赢得公正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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