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房产被双重出售,购买方有权请求开发商赔偿其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者取消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房屋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除此之外,针对出卖方私自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如果已经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作为购房者你便有权利请求解除该合同关系,并且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能获得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最高可达已经支付购房款的一倍。此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之后,出卖人为获取更多利益而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从而使购买方无法顺利得到房产的情况。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样也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没有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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