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楼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若因购房人因素而致使合同解除的,则定金应予以返还;反之,由购房方依照约定全面履行职责并且受到诸如突发事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合同解除的,以及由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未能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共识所引发的解约行为,不应当视为哪一方的责任,在此种情形下,定金也可寻求退还;
然而,若因出售方本身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购房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