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了定金有犹豫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方案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若因非买受方当事人所引发的事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买受方可经过与出卖人进行洽商后,决定解约该项合同并请求对方无条件归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者首付款。反之,若是由买受方当事人自身因素造成的问题,买受人可同出卖方进行磋商以撤回定金申请,如无法实现,出卖人有权维持未退还定金的原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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