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未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之全新房子尚未交付之际,若您欲选择退房,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然而,在符合以下6种特定情形之时,客户仍然具备退房申请资格:第一,延期交付房屋:通常来说,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至客户手中,且延误时间已超过三个月,那么客户可据此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房处理,并同步索取双倍订金或者利息补偿作为赔偿;其次,无权证书概述:由于开发商方面自身的原因,如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或资质不足等因素,致使买受人在合约期限内无法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此时,只要存在此类退房可能,买受人都有权提出退房申请;第三,开发商缺乏相关许可证明:作为合法运营的开发商,他们需要拥有完备的各项基本证件以确保其能够从事建房售房等相关业务活动。当开发商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许可证明时,他们的行为即属于违法违规范畴,在此前提下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自然也就失效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同样有权进行退房;第四,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之间的差异:在交房当日,若发现实际修建好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之间的差值超过3%,且该差异为绝对值,则客户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利息损失;第五,房屋主体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地基沉降超出允许范围、钢混结构产生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足以及其他重大质量缺陷等,经权威检验机构检测后确定为不合格产品状态时,买受人自然也享有退房权利。最后,开发商未经客户同意自行更改设计方案:在买卖双方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任何有关住宅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方案的变动均须经过客户本人同意方能生效,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客户可依法采取行动,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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