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纠纷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准备多种类型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必备证据类型:
1.房屋产权凭证:此类证据主要涉及到确定房屋所有权的问题,例如土地房产证、私人住房所有权证书等等。 2.房屋来源证明:房屋产权的取得方式是很重要的一点,因此需要提供诸如买卖、继承、析产以及受赠等方面的证明信息。 3.共有房产形成证明:如果房产属于共有人所有,就必须提供涉及共同投资建造、购买、继承或者受赠等方面的详细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证明:在房产产权的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证明同样十分关键,您需要准备登记变更以及产权转移等相关文件。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该部分证据涵盖了关于房屋所在位置、单元数目、结构特点、占地总面积以及使用状况等多方面的详细状况证明材料。 6.缴纳税务证明:这部分证据主要包括向相关机构交纳房地产税费的事项,例如税收人的名字、纳税时间、额度、税票等等。 7.证人证言:此项证据针对的是知情人士所提供的证言。 8.书证:所谓书证即为书面证据,比如买卖契约或公证书、房屋买卖协议、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建筑工程许可证等等。 9.物证:与书证类似,物证也是书面形式的证据,比如租赁契约、物业管理协议等等。 10.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等等。 11.鉴定结论:如房屋质量鉴定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意见。 12.勘验笔录:这部分证据主要指关于房屋质量方面的勘查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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