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半年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者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建议您立即启用催告权利:首先,如果购房者希望解除合约,应首先采取催告措施。其次,若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将依法获得合同解除权。换句话说,购房者的解约权限取决于以下三点因素:其一,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交付;其二,触发了催告程序;其三,经过催告后,汝至逾期三个月仍无交房现象发生。此外,购房者可据以解除合同权益的有效期从催告之日起计算,持续一整年。在该期限内,购房者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若超出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性失去合约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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