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是一份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详细清单,其中包含了十个类别共计十九种具体现象或缺陷。它们从结构到设备、从主体到辅助设施都有所涉及,可以作为判定建筑质量的重要参考标准。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出现的裂缝;(二)填充墙墙面出现的裂缝;(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时出现的裂缝;(四)外墙外保温墙面产生的裂缝和渗透现象;(五)外窗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渗漏现象;(六)对防水有特定需求的房间地面上出现的渗漏情况;(七)屋面在防水层铺设后出现的渗漏现象;(八)护栏、扶手在建造过程中的质量未达到标准;(九)使用的安全玻璃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十)室内高程和几何尺寸在施工中超过了误差范围;(十一)地漏安装位置不合规,水封深度不足以保证有效阻隔渗漏源;(十二)散热器安装不当,影响散热效果并可能导致支管发生渗漏;(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在安装过程中的操作不够规范;(十四)通风、空调设备的风量未能满足设计需求;(十五)卫生间内的等电位连接方式不够规范;(十六)金属配管和桥架的电气接地(包括跨接)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十七)使用的电线导管机械联结性能不佳;(十八)电气暗配管道不通畅,管内穿线形成了“死线”,金属线管表面的毛刺隐患较大;(十九)户内地电箱安装及布线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风险较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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