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有没有规定开发商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约金事宜是依据双方自主协商达成共识而设定,通常而言,违约金之标准应与一方违约时可能为对方所带来的损害金额相契合。若违约金之约定过高,超出损失金额的三成,人民法院则在对方申请调整违约金之时,根据案件详细状况对违约金金额作适当调整;类似地,假如违约金之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三成,守约方可向法院提出调高违约金幅度之诉求。关于退房承受违约金方面,不得超过三成。仅在一方当事人犯有重大违约行径时,另一方可援引司法权力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违约方返还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预售购房款以及相应利息,同时需支付违约金。另外,如项目涉及按揭贷款问题,银行会将款项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该笔款项可视作已充值,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请求按房屋整体价值及其合同之相关条款予以赔偿,此乃受法律之全面保护。在购房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明确而细致之规定,一般的标准是每日按万分之一至五的比例收取违约金,参照此项条款即可进行精确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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