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预约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预购合约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须因情况差异而分别处理。以下为几种常见的情形:首先,若在诉讼发生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便具有缺陷性,定金理所应当地予以退还;其次,若是作为买方的当事人并未按照认购书中所明确规定的期间和地点前往签署合同时,卖方有权视该行为为违反约定的行为,定金不予退还;反之,如果是卖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限内向第三人转让了认购房屋,从而导致最终无法成功签订正式合同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定金;再者,若是买卖双方均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签订正式合同的话,定金在买方全额履行合同义务之后,有可能被用以支付部分房款或抵扣;然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的话,定金均可能面临“不予退还”或“双倍返还”的风险。最后,双方在完全无过错的前提下,仅仅因为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将所有定金悉数返还给买方。若在正式签订合同之时,任何一方擅自变更了认购书中确认的关键条件,例如房价、房号以及面积数据等,亦会被视作违约行为,此时,若是买方违约者,定金将不予退还;若系卖方违约时,则应双倍赔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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