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屋多售的情形,如开发商或业主已完成房屋的实际交付行为予购买者,那么该名购买者有权依法取得该套房产,而对于其他未得到实际房屋的购买者,开发商或业主应对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若尚未实际交付房屋,则需考虑购买者是否已足额缴纳了购房款项;在既未实际交付又无任何付款记录的情况下,则须关注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以及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是否已经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的,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那由该买方获得房屋,卖家对其他买家承担违约责任。 没交付就看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没交付也没付款的就看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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