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区没有房产证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拆迁安置小区尚未颁发房产证书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证明自己对房屋所享有的权益真实可靠:
首先,握有明确显示出业主权限的法律文书——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可提供房屋首次缴交及其后续交付阶段相关的证据,例如房屋接收通知、居住权益证书等; 再次,则需要出示支付所有与该住宅有关的费用的财务凭证,诸如购房款、物业管理费等。 此外,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各类相关证明资料也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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