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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房产证的安置房怎么买卖过户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屋一般情况下不被准许进行买卖及过户。
这主要是由于此类房屋的所有权往往并不明晰,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风险性。
从法理角度而言,缺乏房产证便意味着无法对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以及所有权状况予以确权,从而使得交易过程难以获得充分的保障。
同时,许多安置房还设定了一定时间期限内的交易禁令。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市民在面对此类交易时务必谨慎对待,以尽可能避免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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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8: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