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没有房本能公证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之下,公证处在缺乏房产证的情况下通常无法为其办理公证手续。
这是由于房产证对于确定房屋所有权具有至关重要性。 然而,假如能够提交充足且具效力的证据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者以及相关的详细信息,那么公证处有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性的判断并依照相应规定作出妥当安排。 例如,提供购房协议、支付费用相关收据或者经过法庭审查确认其有效性的判决等诸如此类能够明确房屋所有权的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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