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存多少才能开始使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政策法规,居住保障公积金的缴存时限必须达至半年,方能符合使用需求。
该笔资金由员工与雇主双方共同承担,而最终权益则完全归属劳动者本人。 至于缴款比率,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同的标准。 依据住房与建设部制定的规定,个人与单位所负担之缴费比例应在5%以下,但不能超过12%; 并且,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应低于员工负担的部分。 另外,《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指出,第一条要求应当合理设定贷款条件。 员工只需连续定期足额支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便可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 对于那些曾在其他地域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现于现缴纳地区缴纳不足6个月的员工来说,他们的缴存期限可以通过曾经的缴存地点出具的缴存证明进行累计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限制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得向购买第三套乃至更多房屋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一条合理确定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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