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安全质量问题谁来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收新房进行验收之际,如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及时向开发商进行反馈与沟通。
若开发商无力或无意于处理此问题,您可尝试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因其具有直接对开发商进行监管的权利和义务。 倘若确认房屋的确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您还需按照程序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以供核实。 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会先行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络,双方进行商议协调。 若协商未果,则可寻求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属的质量监督检验站协助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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