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已过户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在完成过户之后依然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
首先,若该房产过户的相关程序缺乏合法性(例如刻意隐瞒事实,采用欺骗手段,或者涉及到非当事人或存在法律纠纷等情形),那么便具备被撤销的资格; 其次,倘若遵循了正常的交易流程且完成了过户操作,那么便不能撤销该交易,只能按照买卖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当对方无法履行相应义务时,这同样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可通过诉讼途径将房产重新过户至原所有人手里,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对方负责赔偿; 第三点,若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决定取消此次房产交易的,必须再次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过户手续,而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究竟由何方承担,则需根据双方调解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买方并无责任承担这些额外的费用,因为买方本身并未对交易的失败负有过失。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撤回申请。其中需要明确表示撤回申请的意思,但无需陈述撤回申请的理由。在共同申请场合,应当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出具撤回申请请求书。在代理申请场合,应当由代理人向登记机关出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授权文书。如果撤回申请的表示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视为申请没有撤回,登记机构仍然可以完成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