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到胁迫的赠予要求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制度中,赠予者享有一定程度上的撤销权力,然而当接受赠予者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时,此种情形下的撤销权利则被排除在外。赠予者必须于特定期限之内行使其撤销权。针对房产赠与以及买卖这两种方式而言,他们分别存在各自的税费负担及手续要求。对于赠与行为,需首先完成赠与公证书的办理,同时还需承担相关的费用支出,然后才能进行产权过户,并且在此过程中还需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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