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商铺门口空地的使用权,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诸位业主们所拥有的商铺前空地,大多数情况下都属全体业主共同持有,特别在商铺临近于小区内部环境的地段,通常无法归属于某一特定业主私有,而是由业主大会进行集体管理与支配。反观商铺门面直接对向着公共街道的情况,那么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便归属于国家所有。
另外,若该空地已被设定为小区公共附属设施,且其总面积已经全比例分摊至每一位业主的房产之中,那么这片空地极有可能归全体业主共同持有。 然而,有关这些归属问题的详细规定,我们仍然需要参照相应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地方性的法律条款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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