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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的区别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业地产与住宅地产之显著区分在于它们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商业地产,即以商业活动为主要目的和使用方式的物业类型,亦可称为商铺房地产。其与以供人们居住为主要功能的住宅房地产相较之下,后者更多地被用于各种面向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商业领域的经营活动中。反之,住宅房地产则主要服务于人们的居住需求,而非企业运营。在这样的背景下,住宅房地产的持有者往往会进行一次性的购买交易行为,而不会选择租赁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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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8: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