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撤销后还能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积金提取操作被取消之后,员工依然享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力。
依照相关规定,员工在提取过程中或已向公积金机构提交了提取申请,然而尚未收到提取款项的的这段时期内,均可选择撤回提取申请。 撤销提取申请被视为无效申请处置,不纳入公积金提取次数统计范畴,因此,无论当前已有多少次公积金提取记录存在,这类情况都并不会对未来再次进行提取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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