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公摊面积标准规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开分享面积的国家标准,确切地说它是:
首先,七层及以下的住宅公摊比例被设定在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二之间。 其次,七层以上至十一层的住宅公摊比例被建议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六的范围之内。 然后,十二层以上至三十三层的住宅公摊比例设定在了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二十四之间。 最后,别墅型住房的公摊比例被定位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八之间。 公开分享面积的计算方式是通过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即: 公开分享系数乘以套内面积。 再者,公开分享系数等于各套公用面积之和除以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式为: (总建筑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此外,公开分享面积还包含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和共用墙体等设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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