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下水管脱落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首先,若问题系因楼上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或其他人为行为所导致,则责任理应由上楼住户承担; 其次,若楼上下水管出现漏水乃房屋自身存在品质问题,则相应之责任无疑应当由房屋开发商承担。 针对不动产之相邻权人,他们本应对生产便利性、生活便捷度、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性等准则有明确认识,并依法理性地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然而,倘若下水管道位于公共领域,依法律规定,维护与修理工作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因其关乎到全体小区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故物业服务公司理应负担起相关职责。 再者,若下水道漏水非人为因素引发,且尚处保修期限之内,则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修复工作,同时对于因管道漏水给住户造成之损失亦应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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