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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