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