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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不退还构成侵占罪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要是租借的东西不给人家回去的话会不会犯了什么罪?得看具体情况才行。
一般来讲假如租户在租期到或者是跟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没了以后,找不到任何正当的理由却不还给房主他们的那些租借物,而且这些东西已经达到了一定数量或者还有其他严重的情节的话,那么他/她就很可能要因为这个事情去负法律责任。
所谓“侵占罪”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些人明明知道别人的东西是给自己暂时代管的,可偏偏要把它当成是自己的东西给私吞了,而且数量还不小,然后就死活不肯再还给人家。
在租房这种事儿上,租户虽然可以暂时拥有和使用租来的东西,但是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
所以等到租约到期了,租户应该把租来的东西还给房东,如果他/她就是不肯还,那就可能是侵犯了房东的财产权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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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