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代款买房后租房子可以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租赁房屋者可通过相应程序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首次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承租人来说,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租赁合同以及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原始文件及复印各1份作为证明材料;而在此之后的提取过程中,则仅需出示由当地建设银行签发的《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即可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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