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评估法禁止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特别申明,房地产评估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首先,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篡改、倒买、租赁、转租或将资质证书以其他任何非法形式进行转让; 其次,也不得超越自身的资质级别与业务范畴去承揽房地产评估业务; 第三,不能采用迎合客户刻意提高或者降低估值需求、提供回扣、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等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手段; 此外,还应严格遵守相关房地产评估规范与标准; 然后,不能出具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同样,不得不经过客户的明确书面许可,私自转让已接受的评估业务; 最后,不可从事任何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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