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房合同规定有: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就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合同应当写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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